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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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1|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中心):

    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方式)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结合国家要求和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资助内容

    1.选派专业

    学校结合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5+1”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优先支持船舶与海洋工程、核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信息与通信工程等一级学科和一批特色明显、需求旺盛、有稳定团队支撑的学科方向。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3.留学单位

    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4.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者应是我校在编在岗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2.选派类别及条件:访问学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博士后:申请时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所写,带有外方单位logo的公函纸打印,包含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推选单位等;②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应在资格有效期内);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等),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附件1)规定的合格标准。

    4.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三、遴选原则

    1.按照“公开申请、公正评审、公平录取”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或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势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

    2.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选派有培养潜质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应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明确的出国任务。

    3.采取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

    四、选拔程序

    4月1日-3日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申报材料,学院审查人员资格和条件;

    4月7日-9日学院结合单位人才需求,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小组重点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及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国外留学院校或科研机构水平、国外合作者的资质和水平等进行评审,同时进行英语面试,并对其出国研修计划提出目标要求。推荐合格人选,提交人力资源处相关材料。

    4月10日-15日 根据学院推荐意见,学校组织项目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推荐名单。

    4月16日-17日 候选人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提交系统打印申请表,受理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

    4月20日人力资源处组织上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需向所在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出国进修申请表》(附件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附件5)各一份,另附外语水平证明、邀请信、最高学历及学位证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请按顺序用燕尾夹夹好。

    2.各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6)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公派出国人员评审简表》(附件7),请于4月10日前将附件2-7及相关申报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1#529室)。电子版发至E-mail:kpb@hrbeu.edu.cn。

    联系人:关卓轶 王滨 电话:82569553

    六、其他

    1.留学资格有效期为2016年3月20日

    2.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录取人员按时派出。如因学院原因影响学校派出计划,学校取消其下一年度选派名额。因个人原因放弃项目或未按期派出而影响学校派出计划的,五年内不允许申报公派出国项目。

    3.获得项目资格的人员申请后不得放弃,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得变更,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延期。

    有关材料填写要求请从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查阅:

    http://www.csc.edu.cn/Chuguo/a8b0ccc120e24fd4836dba0c8320f553.shtml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2.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

    3.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国进修申请表

    4.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职能部门加盖公章)

    5. 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

    6.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三位专家签名)

    7. 哈尔滨工程大学公派出国人员评审简表

    人力资源处

    2015年4月1日

    附件: 1.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出国进修申请表

    4.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5.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

    6.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7.哈尔滨工程大学公派出国人员评审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