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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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要求,现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我校参检名单详见附件。

    参检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审定。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4年6月16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4、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5、学校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6月27日。各项目负责人须在此之前对中检材料进行在线填报。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提交纸件。

    网上填报技术问题请联系社科网: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

    四、其他有关要求

    1、2012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1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联系人:胡娅南

    联系电话:82519625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哈尔滨工程大学参检名单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