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建工作创新计划”进行
二期项目验收和三期项目申报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按照“党建工作创新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6月中旬对二期项目(10个重点项目、25个一般项目)进行验收,并启动三期“党建工作创新计划”项目。现将二期项目验收和三期项目启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期项目验收工作
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形成总结报告书。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的实施应与学校中心工作、“党建创优工程”和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有实效性。
(二)做好项目建设成果的总结和提炼,形成和凝炼出项目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以计划实施对党建工作的实际促进效应和所取得的实践成果作为检验评价的标准。
(三)对项目建设认真进行创新性分析,包括项目建设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以及建设后形成的新成果、达到的新水平。
(四)注意对项目建设效果的把握,包括项目建设的实际价值和推广价值。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项目负责人在6月16日前将总结报告书交组织部办公室,并做好项目答辩准备工作,学校将组织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审。
二、三期项目启动工作
三期“党建工作创新计划”项目将继续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建工作创新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06〕36号)中的指导思想和立项标准,紧密围绕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认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实施“党建创优工程”,以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根本,以不断丰富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为手段,以计划实施对党建工作的实际促进效应和计划实施所取得的实践成果作为检验评价的标准,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进行创新性构想和积极实践。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支持的创建内容
在三期项目建设中对以下方面的创新计划给予重点支持。
1.二期项目滚动建设;
2.“党建创优工程”的探索与实践;
3.“四好”领导班子建设;
4.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基层党组织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5.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
6.基层党组织管理方式与方法创新的实践探索;
7.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教育与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实践;
8.班级建立党支部的实践与探索。
(二)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
拟申报项目的单位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党建工作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在6月3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交组织部办公室。
2.项目审核
学校组织对申报项目的审核遴选,对于审核通过的立项项目将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项目3000元,一般项目1500元。
(三)创建要求
各项目的创建主体要注意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准确把握,方案形式要新颖、内容要充实,针对性要强,便于操作,富有实效。努力取得多方支持,使用好专项经费,并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各基层党组织争取创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党建活动,以推进和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将定期对创建项目进行检查,并在2009年6月对三期创建项目进行验收。
三、具体要求
项目总结报告书和申请书电子版到办公自动化系统办公信息栏下载,打印材料2份,电子版发送至zhangaiguo@hrbeu.edu.cn。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创新计划”,加强宣传,动员基层党组织积极参与,认真策划,要让大多数党支部和大多数党员都参与到其中来,并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特此通知。
附件:“党建工作创新计划”参考主题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08年5月20日
附件